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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美系201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安排
作者:时间:2013-04-12 00:00:00来源:
根据“北京市2013年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会议”精神以及《教育部关于做好201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2013]1号)要求和《北京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2013年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补充意见》(会议稿),现结合我系具体情况,就我系201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安排如下:
(一)复试分数要求参加复试的考生,其初试分数不低于教育部《201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中所划定的分数线。
(二)复试时间及地点安排 1.复试时间:4月11日2.复试地点:拉美所。
(三)复试考核方式复试分笔试(包括专业课和外语)和面试(包括外语综合能力测试),复试总分为300分,合格线为180分。专业课笔试总分为150分,合格线为90分。面试总分为150分,其中外语综合能力测试(含听力、口语和笔试)占50分,面试合格线为90分。每名考生面试时间一般应不少于20分钟。
(四)政审及体检: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人事档案审查或政审在复试期间同时进行,于4月19日之前完成。体检由系里指定的医院进行,于4月19日之前完成。
(五)成立以系主任为组长、纪检监察等相关部门参与的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硕士生复试、录取工作须由拉美所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进行。在认真制订复试工作方案的基础上,及时全面地向考生公布复试工作办法,并在拉美所网页公示参加复试的考生名单、复试结果(排名)、拟录取名单等信息。
(六)招生监督电话
1.招生咨询电话:64039017。
2.研究生院招生专用监督电话:81360120。
3.北京教育考试院研究生招生专用监督电话:82837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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