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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美系201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安排
作者:时间:2013-05-09 00:00:00来源: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3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3]1号)、《教育部关于印发<2010年全国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的通知》(教学〔2009〕16号)和《北京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2013年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补充意见》文件精神现结合我系具体情况,就我系2013年博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安排如下:
      (一)对符合教育部、北京市教育考试院及中国社科院研究生院相关文件要求具有复试资格者进行复试。
       (二)复试时间及地点安排 1.复试时间:5月13日2.复试地点:拉美所。
       (三)复试成绩采取百分制,60分为合格。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复试含外国语口语及听力测试,外国语口语和听力成绩各占复试成绩的10%。
          每名考生面试时间一般应不少于20分钟。
       (四)政审及体检: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人事档案审查或政审在复试期间同时进行,于5月15日之前完成。体检由系里指定的医院进行,于5月15日之前完成。
      (五)信息公布的时间和方式
        成立以系主任为组长、纪检监察等相关部门参与的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认真制订复试工作方案,并在拉丁美洲研究所网页及时公示参加复试考生名单、复试结果和拟录取名单等信息。
       (六)招生监督电话
        1.招生咨询电话:64039017。
        2.研究生院招生专用监督电话:81360120。
        3.北京教育考试院研究生招生专用监督电话:82837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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