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哥伦比亚共和国
作者:时间:2008-10-22 16:24:43来源:拉丁美洲历史词典
大哥伦比亚共和国(República de la Gran Colombia) 1819-1830年由今哥伦比亚、巴拿马、委内瑞拉和厄瓜多尔联合组成的国家。根据玻利瓦尔的建议,1819年12月由安戈斯图拉国民大会宣布成立。名为哥伦比亚联邦共和国,为与今哥伦比亚共和国区别,史称大哥伦比亚共和国。规定由原新格拉纳达总督辖区的领地组成,分三大行政区:委内瑞拉、昆迪纳马卡(新格拉纳达)和基多(厄瓜多尔)。玻利瓦尔当选为总统。1821年8月30日库库塔制宪会议颁布第一部宪法,玻利瓦尔正式当选为总统,桑坦德尔当选为副总统;确定波哥大为首都。因玻利瓦尔赴南方指挥作战,由桑坦德尔留波哥大筹划新国家的组织工作。1822年厄瓜多尔获得解放,正式加入。1826年玻利瓦尔和桑坦德尔再次当选正副总统。因内部中央集权派和联邦派之间的斗争和委内瑞拉、厄瓜多尔的分离活动加剧,1828年4月召开奥卡尼亚国民大会讨论修改宪法问题。会上主张中央集权制的玻利瓦尔派和主张联邦制的桑坦德尔派发生冲突,未取得成果。8月27日玻利瓦尔宣布自己为独裁者。不久发生企图谋杀玻利瓦尔的“九月密谋”和联邦派反叛。桑坦德尔被控有涉,撤销职务,放逐国外。1829年在与秘鲁的战争中获胜。1830年4月,委内瑞拉在派斯领导下宣布独立。5月厄瓜多尔也告分离。12月玻利瓦尔因病去世。大哥伦比亚共和国彻底瓦解。1831年新格拉纳达宣布为独立国家,称“新格拉纳达共和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