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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构建中的公平与效率
作者:初文杰时间:2011-09-19 09:54:36来源:理论学刊
公平与效率是人类不懈追求的两大价值目标。但是,在对这两大价值目标追求的同时,如何合理处理二者之间的关系,却成了困扰人类社会生活的重大难题,以至有人将其称为社会科学领域中的“哥德巴赫猜想”。严格地说,公平与效率的关系是一种多元耦合互补关系。在一个纬度上,公平是效率的前提和保证,公平的实现程度如何,直接关系到生产力的状况,关系到效率的高低。劳动者作为生产力诸要素的核心,如果分配不公,势必会影响劳动的积极性,从而直接影响生产的效率。从这个意义上讲,公平总是促进效率的提高。从另一纬度看,效率又是公平的物质基础和发展动力。从一般意义上讲,公平主要体现的是与人的心理状态和观念形态相联系的主体性范畴,而效率所体现的则是社会生产的结果即物化形态的客体性范畴。相对来说,效率更具基础性,更具有决定性作用。从历史上看,公平总是与一定的效率相适应,每一种生产方式,都有与之相适应的公平观。正是在这个意义上说,离开效率的先进的公平观是无法实现的空中楼阁。
一、公平、效率观认识上的误区与实践中的问题现实实践中许多人把二者置于不可调和的非此即彼的两极对立之中,陷入两难境地。认为公平和效率作为美好社会的一种追求,如鱼和熊掌一样不可同时兼得,任何强调或注重一方必定以损害和牺牲另一方为代价。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党的十五大以来,我党提出要在完善分配结构和分配方式中坚持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制度,从而把按劳分配和按生产要素分配结合起来,提出了“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随后,公平与效率关系日益成为人们探讨的话题。有人认为,过分强调公平势必挫伤人的生产积极性,损害社会有效的生产激励机制。因此,与这种不平等状态相应的社会经济政治制度则是人类社会一种“必要的恶”。由此推论,效率优先是完全必要的。有人则认为,效率固然重要,也是社会主义的基本价值,但公平应该是社会主义核心的和最主要的价值,社会主义始终与公平和平等相联系,强调效率甚于平等,否则就难以划清社会主义与资本主义的界限。还有人认为,在公平与效率的关系认识中,公正乃是超越“公平与效率”之争的更为基本的价值。
所谓“公平与效率的矛盾”本来是在规则公平已经解决的前提下揭示“结果平等”与竞争效率之间的矛盾,但在规则公正还未完全实现的当下中国,所谓“效率优先”往往成为不公正的特殊利益优先;而“兼顾”公平又往往被理解为规则公平只能置后(不能优先) ,因此主张“公正至上,效率与公平皆在其中”。实际上,公平与效率作为一对矛盾,在对立中存在统一,任何偏执一端的认识都是错误的,过分强调哪一方都会损害另一方,我们不能把任何一方的存在作为实现另一方的手段。正确处理好这对矛盾,就是让二者相互制约、相互促进,让公平促进效率,为效率创造良好的基础环境;让效率促进公平,为公平提供物质条件,在双方间建立一种合理的平衡。要做到这一点,不但要处理好一系列经济问题,而且要相应解决政治、社会、文化、伦理等相互配套问题,甚至解决人和社会应该有怎样的价值取向问题。
 
【关键词】分配领域效率优先 相适应 按劳分配 公平观 协调发展 兼顾公平 使用效率 效率与公平 分配方式 拉美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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