秘鲁第27811号法案
作者:朱瑾时间:2015-02-13 16:01:03来源:知识产权
(官方公报“秘鲁人报”2002年8月10日公布)为原住民建立源于生物资源的集体知识保护制度的法律
第一章承认原住民对其集体知识的权利
第一条权利确认
秘鲁政府承认原住民和社区拥有依照其视为合适的方式处理其集体知识的权利。
第二章定义
第二条定义
在本法中:
(a“)原住民”指其权利在秘鲁政府建立之前业已存在,保留有自有文化,占据特定地域并也如是认为的土著住民。他们包括自愿隔绝(于外界)或(外界)尚未与其建立联系的土著住民,也包括农村或土著社区。“本土的”这个术语应包括,且可被用作“原生的”、“传统的”、“种族的”、“祖先的”、“本地的”或其他此类词语的同义词。
(b“)集体知识”指与生物多样性的性质、用途和特征相关,由原住民和社区日积月累并世代相传的知识。卡塔赫纳协定委员会第391号决议提到的无形成分包括这类集体知识。
【关键词】秘鲁 第27811号法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