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科网首页|客户端|官方微博|报刊投稿|邮箱 中国社会科学网
当前位置: 首页>科研工作>科研成果>拉美政治>正文
墨西哥恰帕斯危机十周年
作者:范蕾时间:2005-03-14 00:00:00来源:
1994年1月1日,萨帕塔民族解放军(EZLN)占领了墨西哥恰帕斯州的7个市政府,宣告了恰帕斯州农民暴动的开始。暴动队伍主要由恰帕斯州的印第安人构成,总人数达1万~1.5万。暴动初期,冲突主要集中在丛林地区和洛斯阿尔托斯地区,进程也较为缓慢。因为暴动的主体是印第安人,所以我们通常称之为恰帕斯州印第安农民暴动。EZLN是一支以“民主、自由、公正”为最终目的的革命武装力量。
1994年,墨西哥仍处在革命制度党执政时期,各种右派、左派或中左派的反对派政党势力微弱,EZLN的出现无疑对墨西哥的政治、经济和社会发展提出了挑战,使其出现了转变的契机。长久以来被州政府排斥在外的公民社会、各社会组织和政党形成了一种要求“公正、自由和民主”的新型政治关系,要求获得“有尊严的生活”。
EZLN发出了这样的宣言:“我们要打破独裁,与一党专政的独裁政治制度彻底决裂;我们反对置人民的利益与呼声于不顾、只为包括政客在内的少数人谋私利的政治制度。……墨西哥人民:我们是自由、自主的墨西哥人(集体概念)。我们认为,我们现在发起的运动是得到公正的惟一途径。独裁者们正对我们的民族实行一场‘没有宣扬的种族灭绝’,因此请大家都加入到这场争取就业机会、土地、住房、食物、医疗、教育、自主、自由、民主、公正与和平(共同的需要)的斗争中来吧!我们必将坚持斗争,直至达到目标(以需要的满足为最终目标),建立真正自由、民主的墨西哥政府。”EZLN的出现引起了巨大的国际反响,更重要的是危机在北美自由贸易协议生效的时刻和墨西哥总统大选前夕爆发,引发了墨西哥的政治大地震,革命制度党首次面临两难境地:在民主与内战之间作出艰难抉择。一次浩大的公民运动威胁并动摇了国家某个政党的统治,这在墨西哥历史上还是第一次。
一  恰帕斯危机的根源
(一)土地问题。
1824年恰帕斯州正式成为墨西哥的一个州。在此前的3个世纪中,恰帕斯是危地马拉辖区的一个省,是与新西班牙总督辖区的地理分界线。
1824~1880年恰帕斯出现了以最大限度扩大财产和属地为特征的地主寡头统治,占据了教会和广大印第安人的土地。几个显赫家族主宰和控制着恰帕斯,主要从事大规模的畜牧业庄园经济。他们雇佣大量短工,这些短工实际上是债役雇农制度下的奴隶。
1876~1911年迪亚斯政府推行“出口飞地模式”,其特点是国民经济中的许多部门为外国人所有,由外国人经营,面向出口,与墨西哥其他经济部门割裂。恰帕斯州当然也不例外,来自英国、德国、美国、西班牙和法国等国的外商在这里投资建厂。外商大规模购买土地,建成从事咖啡种植、橡胶、树胶和木材开采等行业的庄园。因此,从19世纪末开始,恰帕斯州的每一寸土地几乎都被外商控制,建立起一种依附性的经济和社会模式。
著名的1917年宪法成为解决恰帕斯州土地问题的“昙花一现”。这部宪法确认印第安人有权享受属于他们或应该归还他们的土地。但是,恰帕斯州的庄园主们感到自己的政治地位和经济利益受到极大的损害,极力对抗新政府的政策,使有关土地改革的一系列政策被束之高阁。随后,国家土地法又赋予土地所有者更多特权和优惠。在上述形势下,1910~1917年那场削弱了大地产制、使大批农民分得了土地的反帝反封建的资产阶级民主革命在恰帕斯州并没有引起重要的社会、经济和政治改造,其中最关键的就是土地的分配问题。从此,土地问题成了恰帕斯州的痼疾和隐忧,这也为恰帕斯州爆发农民暴动埋下了伏笔。
1930年恰帕斯州29个占地超过1万公顷的大庄园的占地总数高达90万公顷,相当于全州土地总数的9%;而67个村社只占有可怜的3%。1940~1960年,土地分配主要集中在国有土地的分配方面。在恰帕斯州,出于土地分配的需要,格雷罗等附近几个州的农民迁移到原来荒无人烟的拉坎东丛林区,由于原居住地已无地可种,印第安人也迁移至此地,从事玉米和菜豆的种植工作,以此维持生计。
1972年3月联邦政府颁布了一项授予66个家族拉坎东丛林区土地的所有权的法令,将61万余公顷的土地所有权“合法化”地划规上述几个少数的家族;而印第安人将居住在政府划分的3个居住地。此后,拉坎东林业公司与这片土地“所有者”签订了一份合同,从而获得了在该地区每年开采3.5万平方米林地(共有1万株雪松和桃花心木)的权利,这意味着61万余公顷的广阔林区成了该公司的垄断财产。这些明显倾向于土地所有者的政策不仅不利于解决土地问题,反而激化了矛盾,恰帕斯州原有的土地所有结构丝毫没有被撼动。
迁往其他地区的土著人仍然饱受迁徙之累:在中部谷地地区,为了修建堤坝,超过10万人被迫搬迁;石油开采将大片土地变成了矿床,大约5万人被迫迁徙他处;70年代末80年代初,经济危机切断了许多城市居民的生活来源,失业人口多达20万,他们被迫离开城市;1982年吉焦纳尔火山爆发,7万公顷的土地变为焦土,近2万居民背井离乡。人口的不断增长也使土地问题更为突出,如80年代人口年均增长率为3.6%,每个家庭平均拥有的土地不足4公顷。
虽然1917年宪法对土地问题作出了一些积极的规定,历届政府也进行了数次土地改革,但这些都没有从根本上解决土地问题和土地分配的不公正状况,近50%的土地所有权仍然直接或间接地为大庄园主把持,而且这些土地的天然条件都是最为优越的。1991年底修订宪法宣告了土地改革的终结。1993年政府再次修改宪法第27条,允许农民自由买卖土地,政府对农业的投资减少了80%;相反,增加对外投资,鼓励大庄园主,并实行有利于美国投资者和玉米、菜豆出口商的措施。土地是穷人的生存之源,这一举措对他们而言无异于雪上加霜。土地的日益贫乏使极度贫困的状况愈发严重,贫富差距愈来愈大,广大农民处于极度贫困和边缘化的境地,而庄园主和大亨们却过着穷奢极欲的生活。印第安农民为此进行了有组织的斗争,并在实践中逐渐发展壮大。
(二)政治民主危机。
恰帕斯印第安农民暴动的另一个根源在于政治上的民主危机。长期以来,政府无力根除根深蒂固的政治腐败,无力制止政治丑闻与黑幕。1968年爆发的“特拉特洛尔科事件”是墨西哥政治民主危机的信号,也充分暴露了墨西哥政治制度民主的缺失和社会的不公正状况。
革命民族主义曾是统治墨西哥长达71年的革命制度党的主导思想,在社会方面主张实现民主、自由、平等和公正。从20世纪80年代末开始,尤其是在萨利纳斯和塞迪略政府执政期间所奉行和实施的新自由主义经济政策,过分强调经济自由,严重忽略社会问题,从而导致社会财富的高度集中,社会贫困化和边缘化程度越来越高。
(三)经济现代化过程中出现的社会不公问题。
从20世纪80年代爆发债务危机开始,墨西哥的经济政策就为债权国和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世界银行等国际性和地区性金融机构左右。这些国家和机构在向墨西哥提供贷款的同时(1980~1990年世界银行与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对墨西哥的贷款增至115亿美元),强迫墨西哥接受其“衰退性”的经济调整方案,接受其新自由主义的经济发展方案。这种方案对社会发展的消极影响是显而易见的,它导致愈发严重的失业和贫困问题、社会开支的过度压缩和持续的高通货膨胀率等。
1988年萨利纳斯上台后,继续推行新自由主义经济改革,主要措施包括减少国家对经济的干预,大力推行企业和金融体系的私有化。1994年1月墨西哥加入北美自由贸易协议。1994年开始执政的塞迪略政府延续了新自由主义的经济改革,这些改革固然对墨西哥经济的恢复和增长、通货膨胀率的降低、对外贸易的增加和投资的增长,发挥了一定的积极作用,但消极作用也十分明显。收入分配不公正的状况越来越严重,贫富差距扩大,短期投机资本增加加剧了金融风险,对外贸易和经常项目逆差扩大。一些墨西哥经济学者认为,加入北美自由贸易区并没有发挥预期的积极作用,墨西哥陷入严重的国内危机,面临的是经济、金融和社会的极度不稳定;长期的财政紧缩政策,导致失业、贫困和社会失望情绪增加,中产阶级、农民、工人和小产业主的经济来源近乎衰竭。
面对上述问题,政府并未为提出实质性的和行之有效的解决方案。据统计,与1960年相比,1980~1993年间墨西哥的购买力下降45%;同期墨西哥人的实际工资共减少了246.9亿美元。1994~1999年居民购买力下降了47%,2000年底居民购买力只有1994年的78.2%。在塞迪略执政的6年间,墨西哥全国有4920万居民日收入不足105比索。
国家财政预算的不合理性也是导致社会危机的主要原因之一。1985~1995年墨西哥的军费开支占国内生产总值中的比重从0.7%增至1%。1995年国防预算为232.5亿比索,而同年的医疗预算仅相当于国防预算的2.8%,教育预算为4.9%,这显然与识字率偏低和医疗条件急需改善的现实极不相符。
墨西哥的以“自由化、私有化、非正规化”为核心的种种经济政策,使社会贫困问题越来越严重,人民的生活条件逐渐恶化。同时,社会不平等问题愈发严重,这集中表现在社会财富的集中化程度越来越高。例如,全国10%的富人占有总收入的40%,而10%的最贫困人口的收入仅占总收入的2%。
(四)印第安人的地位问题。
墨西哥的印第安人数量和比重在拉美各国中仅次于秘鲁,而恰帕斯州是墨西哥印第安人最集中的地区之一。该州印第安居民占总人口的30%以上,拥有14个印第安民族,包括特塞尔塔尔(9.9 %)、特索特希尔(8.8 %)、乔尔(4.3 %)、索克(1.4 %)、托霍拉瓦尔(1.4 %)、坎霍瓦尔(0.4 %)、马梅 (0.4 %)、其他 (1.0 %)。应当承认,墨西哥政府在解决印第安人的问题上也作出过努力。1910~1917年的墨西哥革命的主要内容之一就是解决印第安人的土地问题,专门用来解决印第安人问题的民族一体化理论也发源于墨西哥。1940年在墨西哥召开的第1届美洲印第安人代表大会上,民族一体化理论正式形成。这种理论承认印第安人有使用本民族语言、保存本民族生活习惯和文化传统的权利,旨在树立一种能够团结全国人民的统一民族的思想意识,以便实现政治和经济的现代化。此后,墨西哥不仅成立了专门研究和处理印第安问题的各级机构,如墨西哥印第安人研究所、全国印第安人立法委员会、在印第安人居住区内的多个印第安人事务协调中心等,而且在土地改革、教育等方面针对印第安人作了大量工作,在一定程度上改善了印第安人的教育条件,满足了印第安人对土地的要求。
尽管政府作出了一定努力,但墨西哥的印第安人问题始终得不到根本解决。例如,在特塞尔塔尔、特索特希尔人居住的洛斯阿尔托斯地区,托霍拉瓦尔人居住的边境地区和谢拉马德雷地区,咖啡种植园经济主导一切,成千上万的印第安人被迫离开自己的土地,到咖啡种植园中做工。恶劣的工作条件和过度劳累使他们疾病缠身,艰苦的劳作不仅没有任何报酬,甚至连最基本的衣服也得不到保证,许多印第安人死于过度疲劳和严重的营养不良。这种状况一直持续到60年代。80年代恰帕斯州兴修水利,开采石油,又迫使印第安人背井离乡,丧失了大量的土地。目前,恰帕斯州一半以上人口生活在贫困线以下,印第安人则生活在最底层。印第安人家庭中没有土地的占80%,文盲率为55.2%,平均每年有1.5万印第安人死于营养不良及麻疹、疟疾、结核病和肝炎等多种传染病。
那么,为什么印第安人问题始终得不到根本解决,甚至爆发了大规模的暴动呢?墨西哥著名经济学家科尔德拉认为,社会的现代化不能与社会变革脱节,没有社会结构的相应变革,那么变革的努力将会被旧的社会结构所窒息和瓦解。不注意民族问题和社会公正问题,不但发展经济的努力事倍功半,而且还会酿成大的社会问题。墨西哥的事实是,土地改革会危及大地主、大庄园主等土地所有者的利益,因而遭到他们的强烈反对,同时也遭到了维护这一社会结构的政府官员、工商界人士等社会阶层的反对。因此,土地改革始终不能贯彻到底,印第安人的土地问题始终得不到解决,因土地问题而引发的冲突也一再发生。
彻底解决印第安人问题绝非一朝一夕之功,不仅要求把握“权利平等和印第安人自决”的基本原则,而且要求政府切实解决一些印第安人的具体问题,如在开发资源的同时兼顾印第安人的利益,给予适当的补偿和妥善安置,适当增加对印第安人居住区的资金投入,制定和执行有关印第安人的各项法律法规等等。
二  解决恰帕斯危机的种种努力
危机爆发后,萨利纳斯政府和塞迪略政府均采用武力方式进行镇压,国内外反对声不断。随后,塞迪略政府与领导暴动的EZLN开始谈判。EZLN与政府商定进行4个方面的会谈:印第安民族权利与文化,民主与公正,福利与发展和印第安妇女的权利。经过旷日持久的谈判,双方于1996年2月16日签订了《关于印第安民族权利与文化的协议》,即《圣安德烈斯协议》。《圣安德烈斯协议》对印第安民族的自决和自治、印第安人的政治参与程度、对印第安文化的承认和尊重、注意保护印第安人的权益等方面,均作出了规定。
从1996年3月起,在进行第二个议题“民主与公正”的谈判过程中,联邦政府拒不表态,也拒绝特别代表参与会谈。也就是说,双方的这次谈判仅对“印第安民族权利与文化”这一议题进行了讨论与对话,“民主与公正”的议题不了了之,其他两个议题更只字未提。
即使是已经达成的《圣安德烈斯协议》也一直没有兑现。政府不仅在履行协议方面毫无动作,反而增加了在恰帕斯州印第安人社区的军事部署,此举引起了EZLN的极大不满。
1996年8月EZLN提出继续谈判的5个基本条件:释放被捕的所有萨帕塔分子,恢复恰帕斯州北部支持萨帕塔组织的活动;政府派出有最后决定权、有谈判诚意、尊重萨帕塔代表的谈判代表;成立协议的监督和执行委员会,执行已达成的协议;提出有关“民主与公正”的切实建议,并承诺达成协议;结束对恰帕斯州印第安人的敌视态度和武装镇压,撤出或制定法律约束政府军队的行动,避免其肆意妄为。
1996年12月政府提出1个“有关印第安民族权利与文化的总统动议”,引起了EZLN的强烈反对。EZLN认为这项动议违背了《圣安德烈斯协议》的精神,因为它对印第安人的自主权作出了种种限制,否定了印第安人的司法权利,否认了印第安人对土地的所有权等。此后,双方的谈判一直没有恢复。1997年12月恰帕斯州阿克特阿尔村发生惨杀印第安人血案,45名印第安人遇害。后查明切纳诺市市长阿里亚斯是制造惨案的主谋,该地区形势恶化。1998年3月总统塞迪略向国会提出宪法修正案,要求对宪法中有关印第安民族权利的规定进行修订,并要求EZLN恢复与政府的对话。
2000年中期墨西哥举行了总统大选,福克斯当选。12月就职的福克斯发表公开声明,表达了恢复谈判、解决恰帕斯冲突的诚意。12月2日EZLN提出了恢复谈判的3个条件:政府军撤离驻暴动地区的7个营,释放在押的EZLN分子及同情者,通过有关印第安民族权利与文化的法律法规。随后,政府的一系列行动也表达了相当的诚意,如撤离3个营,释放部分EZLN分子,并将冲突的中间人“和睦与和平委员会”拟定的关于印第安民族权利与文化的提案提交议会。
2001年3月EZLN公开支持“和睦与和平委员会”提出的宪法改革动议,并声明撤离在瓜达卢佩—特佩亚克、拉加鲁科和里奥埃乌塞瓦的军队,作为对福克斯总统示好举动的回应。EZLN还邀请政府和谈代表阿尔瓦雷斯造访恰帕斯州,见证EZLN的撤军允诺,为恢复和平对话迈出第一步。EZLN还发表公开声明,一方面承认政府已经作出的努力,另一方面要求己方提出的3个条件得到完全实现。
作为EZLN的领导人,马科斯接受了福克斯总统在墨西哥城举行谈判的动议。2001年2~3月,EZLN代表团在墨西哥城分别与“和睦与和平委员会”和政府的谈判代表阿尔瓦雷斯进行了对话,并首次在议会发表讲话,但拒绝与福克斯总统直接对话。同年4月,议会通过了“和睦与和平委员会”提案的修正案。这一修正案与原来的提案有很大差别,在承认印第安民族权利及权利的行使方面具有很大的局限性。修正案通过后不久,EZLN就公开表示了强烈的反对态度,认为它完全背离了《圣安德烈斯协议》的精神,限制了印第安人的权利和权利的行使。8月,尽管恰帕斯州等9个州的议会没有通过修正案,但根据墨西哥宪法中的半数规定,修正案依然生效。
迄今为止,EZLN始终没有承认上述修正案。2003年7月EZLN发表多个公开声明,要求政府履行《圣安德烈斯协议》,并表达了EZLN中止谈判和坚持抵抗的决心。
应当说,任何社会运动都是多个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都与特定历史时期的内外部政治、经济、文化等宏观环境息息相关。从社会学的观点来看,社会运动通常是社会结构性改革的产物,是多种促成政府决策的事实因素,以及这些决策实施后对社会发展产生的负面效果的产物。社会运动的爆发需要导火索,任何打破社会发展平衡状态的改变都可能引发某群体性的武力抵抗行为,某个地区的某别政策的失衡也可能导致社会运动的爆发。恰帕斯州爆发的印第安农民暴动恰恰是上述理论的例证。因此,要根本解决恰帕斯冲突,必须对现有的社会结构、政治和经济体制进行改革,彻底消除贫困问题,实现社会公正。
计数器:

网站声明 | 联系我们 | 信息反馈 | 下载中心 | 网站地图 | 旧版网站 |

版权所有:中国社会科学院拉丁美洲研究所 技术支持:北京海市经纬网络技术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东城区张自忠路3号(北京1104信箱) 邮编:100007 电话:010-64039010

传真:010-64014011 E-mail:wang_sf@cass.org.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