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科网首页|客户端|官方微博|报刊投稿|邮箱 中国社会科学网
当前位置: 首页>新闻中心>本所动态>正文
中国社科院拉美所创新项目调研组赴深圳调研
作者:赵重阳时间:2015-05-22 16:48:02来源:

2015年4月20日至24日,中国社会科学院拉丁美洲研究所创新工程《中拉整体合作研究》和《中拉关系及对拉战略研究》子项目组联合组成拉美所调研组,对深圳的民营企业和相关政府部门进行了调研。

调研组由拉美所创新工程首席研究员贺双荣领队,由岳云霞、王鹏、周志伟、谌园庭、赵重阳及何露扬7人组成。调研的主要目的是通过调研活动,为更好地贯彻和落实习近平主席在中国-拉共体首届部长级论坛中提出的合作构想提供政策建议。调研的主要内容包括对中国企业,特别是民营企业在“走出去”,特别是在进军拉美市场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挑战、取得的经验、教训和对国家和地方政府的政策诉求,以及政府、金融机构、商会以及学术机构在推动企业“走出去”过程中的作用。为此,在短短的5天的调研活动中,调研组密集访问了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中国国际贸易促进会深圳市委员会、深圳市经济贸易和信息化委员会等政府部门;华为技术有限公司等十余家企业;中国建设银行、中国进出口银行及中信保等金融机构在深圳的分支机构;深圳市工商业联合会、同心会;深圳市太空科技南方研究院;以及深圳大学当代中国政治研究所等机构。

 

图1拉美所调研组在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与相关政府部门人员和本地企业代表进行座谈。

 


图2拉美所调研组在深圳市太空科技南方研究院进行座谈。

 


图3 拉美所调研组在深圳大学当代中国政治研究所进行座谈。

此次调研活动的特点主要三个:一是与不同类型的机构进行了广泛接触。在为期5天的调研活动中,调研组共与17个机构进行了座谈或会见。这些机构即包括政府部门,也包括知名民营企业、金融机构和民间企业家团体,还包括民营科研机构和高等院校等学术机构。二是所调研企业分布的行业较为广泛且极具代表性。调研组调研的企业共有8家,分别从属于电信、医疗器械、电子消费、汽车制造和物流等行业,即有传统的制造业企业,也有从事信息等新兴产业的企业。这些企业大都在拉美开展多年业务,具有广阔的发展前景。三是获取了大量最新、最前沿的信息。在调研中,调研组不仅与企业进行了面对面的座谈,还对其中4家企业进行了实地调研。通过这些活动,调研组对深圳企业如何开拓拉美市场、在拉美的经营现状、如何评价和看待拉美市场、对拉美市场的未来战略,以及对国家和政府相关部门的建议和诉求等有了直接的了解,并获得了第一手资料。

 


图4拉美所调研组在深圳迈瑞生物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进行座谈。

 


图5拉美所调研组在TCL多媒体科技控股有限公司进行座谈。

 


图6拉美所调研组在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进行座谈。

 

调研组了解到,深圳企业在进军拉美市场的过程中遇到的问题主要有:(一)拉美国家的经济环境比较复杂。如拉美国家的法律、法规非常繁复,税收制度复杂,通货膨胀严重,货币汇率波动大,对劳工保护过度,与中国存在巨大的文化和语言差异,以及因部分国家政局走向不明而带来的国家风险等。(二)企业缺乏获取所需资信的渠道。由于很多民营企业不具备海外搜集情报的能力,缺乏获取相关资信的渠道和资源,以致无法对可能遇到的风险进行规避和防范,或不能依据拉美地区政治、经济形势的最新发展及时调整战略规划。此外,一些企业也缺乏寻求协助的意识,只倾向于独自在实干中摸索,从而降低了企业开拓市场的效率,增加了运营成本。(三)政府对民营企业的支持力度仍嫌薄弱。虽然国家和地方政府对民营企业“走出去”已给予大力支持,但与国有企业相比,民营企业可获得的国家资源仍然有限,一些新兴产业的发展还未得到国家的足够重视,企业向政府决策部门反应的问题也难以得到及时、有效的反馈。

 


图7拉美所调研组在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深圳分公司进行座谈。

 


图8拉美所调研组在深圳市工商业联合会进行座谈。

 


图9 拉美所调研组在深圳市朗华供应链服务有限公司进行座谈。

 

深圳企业在“走出去”,特别是在拓展拉美市场的问题上对中央政府和相关部门的期望和建议主要有:(一)进一步加强中拉关系。政府应继续加强与拉美国家的政治关系,以使企业在开拓拉美市场时面对的经营环境更加友好和公正;应加强与拉美国家的经贸关系,多与拉美国家签订贸易互惠和货币互换等协议,并建立中拉之间更加灵活、便利的融资渠道等,以利于企业更好地开拓拉美市场。(二)进一步加强对企业“走出去”的扶持力度。政府应制订政策鼓励中国法律机构扩展海外布局或与海外机构建立合作关系,为企业提供咨询和法律帮助;进一步加大金融机构对“走出去”企业的信贷支持力度,因为其终究代表了国家的意志,同时又确实面临很大的风险。(三)提高对新兴产业的重视程度。政府应加大对信息化中小企业的政策倾斜和投资扶持力度;在制定政策时应先期对这些产业进行调研,充分考虑到政策对这些产业的可实施性和实效性,并依据这些产业的特性做出相应调整。(四)在科技创新方面,政府应将国家的科技体制和科研布局与企业的科研创新有效结合起来;应介入新兴的、国家有重大战略需求的源头创新领域的政策、规则和标准制定乃至市场运作。在中拉源头创新合作方面,政府应通过国家层面的战略设计,搭建公共服务平台,促进相关企业“抱团出海”,并帮助其落地。(五)继续加强对拉美问题的研究。政府和相关科研机构应加强对拉美国别风险的分析研究;向企业提供相关研究成果,扩展企业获取所需资信的渠道,并与企业建立合作机制。

 

计数器:

网站声明 | 联系我们 | 信息反馈 | 下载中心 | 网站地图 | 旧版网站 |

版权所有:中国社会科学院拉丁美洲研究所 技术支持:北京海市经纬网络技术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东城区张自忠路3号(北京1104信箱) 邮编:100007 电话:010-64039010

传真:010-64014011 E-mail:wang_sf@cass.org.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