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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美经委会与拉美所举行工作会谈(综述)
作者:岳云霞时间:2006-05-16 14:39:00来源:

2006425,联合国拉美经委会与中国社会科学院拉美所就未来合作事宜举行工作会谈。拉美所所长郑秉文研究员与拉美经委会执行秘书何塞·路易斯·马奇尼亚(Jose Luis Machinea)先生就双方的交流与合作深入交换了意见。拉美经委会社会发展部部长安德斯﹒鲁道夫﹒波特卡(Andras Uthoff Botka)先生、GTZ集团驻拉美经委会高级顾问克里斯蒂安﹒冯﹒哈里登王(Christian Von Haldenwang)先生、拉美所副所长宋晓平研究员、所长助理吴国平研究员和科研处外事负责人杨西也参加了会议。

会谈的中心议题是拉美所所长郑秉文研究员就双方的交流与合作提出的六点设想,即拉美经委会与拉美所建立框架性的合作机制、定期轮流举办双边学术研讨会、开展合作研究、开展合作翻译、进行资料交换,以及交流学者进行客座研究。基于这六点设想,郑秉文所长与拉美经委会执行秘书何塞·路易斯·马奇尼亚先生深入交换了意见,并达成以下共识:

1.建立框架性的合作机制。与会双方一致同意,以签署框架性协议的形式确定拉美经委会与拉美所之间的合作机制。框架性协议将以郑秉文所长提出的六点设想作为基本构架,是统管双方合作的纲领性的文件;在执行过程中,将就具体个案进行协商并签署项目协议。同时,与会双方还承诺,在20069月中国社会科学院陈佳贵副院长率队访问拉美经委会时,将(达成且)签署框架性协议,并就该协议的签署举行专门仪式。

2.定期轮流举办双边学术研讨会。与会双方在研讨会的轮流机制、费用承担和成果发表上达成了一致意见。在研讨会的轮流机制方面,将每年举办一次双边学术研讨会,会议在拉美和北京轮流举行,由拉美经委会和拉美所轮流主办。首届研讨会将于2007年召开,具体时间和地点由双方进一步协商决定。在研讨会的费用承担方面,主办方承担落地费用,参加方负责己方人员的国际旅费。在研讨会的成果发表方面,与会者提交的论文结集出版,中文版、英文版和西班牙文版的论文集以单行本形式同步发行上市。其中,中文版论文集的出版费用由拉美所承担,英文版和西班牙文版论文集的出版费用由拉美经委会承担。

3.开展合作研究。与会双方一致同意,选择双方共同感兴趣的课题进行联合研究。与会双方认识到,合作研究可以促进拉美所与拉美地区、国家和机构的多边交流,有助于中国和拉美国家在多边和双边领域中进行更加紧密的合作。基于这样的共识,与会双方认真讨论了拉美所提出的《中国社会科学院拉丁美洲研究所与联合国拉美经委会合作研究课题设想》(以下简称《设想》)。《设想》是拉美所根据拉美经委会驻巴西办事处的提议,经过三个月精心准备于2005年秋季提出来的,包含6项母课题和23项子课题,涉及中国与拉丁美洲国家的公共政策比较研究、中国与拉美激励优先发展产业政策的比较研究、中国与拉美国家战略资源开发的比较研究、中国和拉美金融领域和社会保障计划改革的比较研究、促进拉美深加工、高附加值和高技术含量产品对华出口政策的研究,以及对中拉在多边领域和构筑国际金融体系中共同行动的潜力研究等研究项目。与会双方决定,从《设想》中选择一到两个焦点课题,起草研究计划,尽快启动双方的合作研究。双方共同倾向性的首次研究领域为金融领域与社会政策领域。

4.开展翻译合作。与会双方决定,在翻译拉美经委会出版物及拉美地区经济一体化组织法律文本的工作上进行合作。与会双方认识到,翻译拉美经委会出版物及拉美地区经济一体化组织的法律文本(如北美自由贸易区、安第斯共同体、南方共同市场、加勒比共同体和共同市场、中美洲共同市场和拉丁美洲一体化协会等一体化组织或机构的法律文本),将在中国政府部门、研究机构和高等院校产生重大影响,有助于提升中国境内的整体拉美研究水平。因此,与会双方一致同意,拉美经委会授权拉美所翻译其出版物,所翻译的出版物每年由拉美经委会推荐一至两本,翻译和出版资金由双方共同努力解决;同时,鉴于中国境内目前缺乏拉美地区经济一体化组织法律文本的中文译本,拉美经委会将帮助拉美所与相关组织或机构进行协调,最终促成拉美所翻译这些组织或机构法律文本的工作。

5.进行资料交换。与会双方决定,即刻启动拉美经委会与拉美所之间的资料互换机制。与会双方一致同意,在正式签署合作机制的框架性协议之前,拉美经委会就开始向拉美所提供其资料和数据,而且保证提供速度快于拉美经委会的网站公布速度,或至少与网站公布速度同步;拉美所将定期向拉美经委会邮寄其出版的书籍和杂志,并在三个月内将首批书籍和杂志邮递拉美经委会智利总部。此外,与会双方一致承诺,将在本机构内设立“专门书架”,陈列对方提供的资料。

6.交流学者进行客座研究。与会双方决定,建立学者的交流和交换机制。与会双方一致同意,拉美经委会每年将接受一至两名拉美所研究人员到拉美经委会举办的“夏季培训班”接受培训与交流,并授权拉美所对其人员的“选拔权”,选拔标准参照拉美经委会有关规定,要求被选派的研究人员有较高的学术水准,精通西班牙语,能够接受夏季培训班的西班牙语授课。

最后,与会双方强调,将通过电子邮件的方式,讨论会议未尽事宜及框架性协议的文本草稿,争取尽快达成协议,确保框架性协议在陈佳贵副院长访问拉美经委会时予以签署。郑秉文所长表示,将向马奇尼亚先生发送英文版合作机制框架性协议及合作项目建议书。马奇尼亚先生表示今年9月将在智利圣地亚哥接待陈佳贵副院长,并承诺在收到这样的邮件后立即给予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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