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拉圭的“自由区”和“自由港”
作者:时间:2015-02-25 11:50:35来源:水路运输文摘
迄今为止,乌没有设定经济特区,工业园的建立也处于酝酿之中。目前运行之中的只有“自由区”和“自由港”。根据乌的自由区法,在自由区内经营的贸易和工业加工可视为境外经营及加工,不缴纳任何税务,但若进入国内市场,则视为进口,需缴纳海关关税或根据乌有关税率按各类不同的产品缴纳进口税;如出口到其它国家,则视为出口,需按有关国家海关规定的税率缴纳有关出口税。因乌拉圭属南共市成员,因此,自由区的货物或商品进入到南共市各国,则按南共市内部的有关规定缴纳不同的税率。
为促进外国与本国的投资者在乌拉圭的投资、出口、就业及与国际贸易接轨乌政府推动和发展建立自由区。乌拉圭政府于1987年12月17日批准了第15.921号自由区法。这些自由区大部分分布在乌南部拉普拉塔河沿岸各省省会或港口城市。还有部分建立在乌北部东部、西部及东南部与阿根廷、巴西交界的通商口岸城市。在这些自由区中有国家经营的也有私营及合资的;按经营类别划分,有专营贸易,也有贸易和工业加工兼营以及专门的工业加工区。
【关键词】自由区 乌拉圭 自由港 南共市 港口 蒙得维的亚